按照《大渡口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》(大渡口委发〔2017〕1号)精神,经区国资委2019年度第2次会议研究决定:
一、你司主要负责人2018年度基本年薪核定为18.21万元。
二、你司员工2018年度薪酬核定为10.21万元/人,用工总量核定为115人,员工薪酬总额不超过1174.15万元。
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,不得突破用工总量、薪酬总额和薪酬发放范围。
特此通知。
重庆市大渡口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
大渡口区财政局(代章)
2019年8月15日
按照《大渡口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》(大渡口委发〔2017〕1号)精神,经区国资委2019年度第2次会议研究决定:
一、你司主要负责人2018年度基本年薪核定为18.21万元。
二、你司员工2018年度薪酬核定为10.21万元/人,用工总量核定为115人,员工薪酬总额不超过1174.15万元。
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,不得突破用工总量、薪酬总额和薪酬发放范围。
特此通知。
重庆市大渡口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
大渡口区财政局(代章)
2019年8月15日